他喜歡海島旅遊,看風景古蹟,有時候有一間很好的飯店就已足夠,他說他從未到過歐洲,從話語中我知道他有點hesitate。
我跟他說,讓我帶他去倫敦,過日子,試著另一種旅行方式,那叫做,生活在他方。
我可以帶他去我住過那最危險的地方,帶他去人聲鼎沸的portobello market,一起逛brick lane,或者是fancy的bond street,我們一樣可以去白金漢宮,我會帶他沿著泰晤士河散步,我們在Tate modern前面喝啤酒,然後走過千禧橋,我們可以去每一個我喜歡的博物館,然後有時我們買東西回家,一起喝點小酒及煮飯。
我們可以在海德公園散步,也可以去Sloan square吃Gordon Ramsey 的米其林餐廳,或是坐火車到劍橋,坐船感受小鎮風光。
我們在倫敦和好友見面,把酒言歡,不亦樂乎。
我們,去過生活,在世界的另一個角落,探索不同的旅行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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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 : 最後蜜月依了超人去馬爾地夫, 而超人說, 結婚一週年, 就讓我帶他回去看看, 我曾經生活過的地方
Hi London Aga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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