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

Tipsy Moment

我上次寫有關酒精的事情,是在某次的大冒險事件後的有感而發,當下情況我只能說是驚訝跟奇妙,但沒想到這樣的大冒險卻對我影響深遠,我記得我說那是一種充滿美感的自殘,因為朦朧帶給人一種化學作用,不過呢,化學作用是這樣,兩個Substances接上了Enzyme,開始出產生成物,我當初是選擇把溫度降低避免反應進行,並且利用意識去Ignore這個反應的存在,誰知道Alcohol這個Enzyme卻在某一次又Activate了反應,而我這個Substance就像待宰的羔羊般舉白旗投降,開始如火如荼的進行反應。(不過清醒的時候我的確發出了不平之鳴,但最後還是算了,對於無法控制反應的進行,也只能認了,誰叫我只是個小小的Substance。)

我和酒正式彼此認識是因為朋友J,J是個美食主義者,對各種酒類與食物的搭配可以算是Fussy了(我真的很愛Fussy這個字,發音感覺就是一個挑剔難搞),我記得我們在倫敦一起上過一家法式家庭溫馨風格小館,那天我們總共點了三種酒搭配前菜主菜跟甜點,我ㄧ邊吃Tiramisu一邊喝著 dessert wine,一邊心裡覺得明明英式紅茶就可以了,我在裝模作樣什麼。不過J小姐的酒醉模樣有時會讓人害怕,我曾經在冬天零下兩度的倫敦,洗完澡發現我的室友喝醉酒衝出家門,害我頂著一頭濕頭髮在冷空氣下出門找人,然後用我全身的力量把她給拽回家。

不過這些酒醉事件都是小Case,跟朋友L的霹靂火情節相比,真是小巫見大巫,我時常聽聞有許多人酒醉後十分大膽,第二天的藉口常是我喝醉不記得了,但我喝醉頂多控制不住身體,要完全失去意識去做一件大膽的事情真的很困難。話說朋友L在某次身邊女孩喝醉後,享受無邊的艷福,女生大膽獻吻,當然是無酒不歡無吻不樂,可惜樂極生悲!吻完後L立刻被另外一個女生大摑巴掌,而L心儀的那位女孩則因為醉倒不醒人事,另外一位在場男士則是目瞪口呆無法反應,這時L的朋友R推門進來,眼見女孩摑完巴掌開始大哭,相當然爾這場連續劇在高潮時立刻結束,保留了收視率最輝煌的時刻讓人傳頌。

酒精讓人又愛又恨,但似乎也是一個讓人變可愛的元素,我常被朋友說「你是個很Difficult的女人,門檻很高,要和妳成為朋友容易,但似乎想要向前跨越一步卻又比登天還難。」又有朋友說「你知道你是個很難捉摸的女人嗎?你說你簡單,但你一直在變。」我驚訝於平時親切的自己居然被如此形容,不過微醺的我這些症狀似乎都減輕不少,也或許我清醒時真的拒人於千里之外吧!只是我自己不自覺罷了。

如果,微醺讓我可愛讓人生美好,那我想酒精也不失為一個人生的好伙伴。

八月時在東京的日子,我每天晚上的娛樂就是煮兩道下酒小菜,然後跟玉威小酌,我喝的不多,但喜歡那放鬆聊天的氛圍,我們一起分享彼此喝醉時的糗事,玉威說他有次喝醉不小心就吐在女友的身邊,一起床滿頭的嘔吐物,還有次吐在廁所,卻不斷的被室友開門敲到頭。依樺有時會加入我們的小酌,我大多會煮滿桌的台灣菜給大家溫習一下,然後三人一起把酒言歡,每每都是聊天聊到半夜兩三點才去睡,這是我在東京除了咖啡廳外每天必定有的行程,微醺的我特別放鬆,也覺得這才是出國度假的美好時光。或許是我在歐洲待的太久,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模式,我們喜歡買點Salami,橄欖,法國麵包,Cheese,然後自以為高雅的喝著紅酒,又或者是在草地上曬著英國一點也不熱的太陽,我會喝Erdinger,總是被J笑的無味啤酒。研究所下課,我也記得我會和好友Twan, Manuel, Emma, etc一起到Student Bar小酌,似乎就是一段good old time。

以上就是我的微醺時光,當然,還有朋友們的有趣故事。

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

驕傲的原罪

今天在和工作認識的朋友P聊天時,他問我:「你有男友嗎?」我跟他說我單身了一段時間,回來台灣後忙於工作,而且也不是太多人追求(我似乎在替自己沒人要做解套),他於是好奇問我回來多久,也順便做了些身家調查。

聽完我的背景後,他說:「其實你是個很難親近的人。」

我嚇了一大跳,我跟他說,我一直以來都是親切的,我也很願意接近人群,喜歡與人相處。

他跟我說,剛認識我時覺得是有距離的,雖然開朗跟健談,但是我就是畫了一條線在那裡,或許很多人可以到好朋友的那條線,但是需要很大的勇氣才有可能再往前去。

「你是一個門檻很高的女孩。」最後他下了這一個結論。

我在想他努力的以婉轉的方式告訴我,我身上背負著驕傲的原罪,即使我已經說服自己我是個隨和的人,但骨子裡我不是,我的確有時候會不耐煩,有時會因為無聊而拂袖而去。

我記得朋友G對我說,你很難懂,你讓人抓不住,我對他說,不,我很簡單,我熱情真誠,從來不拐彎抹角,我不玩遊戲,不會故弄玄虛。

他說,你很簡單,但你一直在變,只是你自己不自覺罷了。

一個人旅行

不知道從何時開始,我就開始一個人的旅行,大概是體內還是有一點孤僻分子存在,雖然我總是在旅行時感覺到一點點的寂寞,但似乎冒險成了我生命很重要的一部分。

Cynical Baby說我走遍歐洲之後,開始變成真正的"Mysterious Woman",但其實仔細想想我看的並沒有那麼多,我想起我跟朋友S提起的Barcelona流浪計畫,卻被他嘲笑人的生命不能這樣浪費,這個Dream City我一直都沒有機會造訪,但我又因為太想去了,不想隨隨便便的兩三天打發掉,我想花一段時間住在那,看那裏的人生活,和不同的人相遇,感受那個地方。

所以我無法一次拜訪太多地方,但我不貪心,就像我花了兩年半了解了倫敦,在中間我去過的其他國家很少,但我依然開心我花了這麼多時間跟倫敦相處,每一次只待在一個城市,和朋友一起過日子,我要的是去那裏生活,而不是滿溢的景點。

我旅行的重點是人,我相信每一個Encounter都在我身上留下痕跡,我嘗試了解每一道痕跡背後的故事,然後那些成為我生命的養分。

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

迷離劫

很多人問我,虛榮日記裡的每一個故事都是真的嗎?

在寫虛榮日記時,我腦中總是出現很多畫面跟人,有時候我會把不同的人寫成一個角色,有時候我寫我的夢境,大多時候我寫我的朋友,或者是幻想一個狀態,把角色套入,我發現我的毛病是,越虛榮的短篇,虛構的成分就越大,但至少我心裡清楚知道哪些環節是真實哪裡是虛構。

今天要講的故事,連我自己都不確定,到底是真實還是虛構。

我住在倫敦的這段時間,女孩就住在我的隔壁,我們會一起作菜,一起買瓶便宜的Lambrini分著喝,我們都愛聽Radiohead,Thome Yorke迷幻的吟唱聲陪伴我們度過很多個相依為命的夜晚。我喜歡女孩的笑顏,尤其是她微醺時彎著眼睛笑,會讓我想到冬天的暖陽,陽光灑落驅散了冷空氣,讓人滿心歡喜。

我叫她,迷離女孩。只因她那如冬陽般的笑容,只在迷離時刻。

我跟迷離女孩喜歡逛二手市場,兩個人可以為了一件10鎊的皮衣討論許久,更多時候我們只為了路邊便宜的兩鎊小吃而去,或者是常駐在Portobello的德國漢堡餐車,我最得意的是我們倆在路邊小攤買了兩個80年代的Chanel舊包,表面的皮革已經破裂斑駁,但是年歲帶來的痕跡讓他們看起來更加美好。我們也愛躺在海德公園的草皮上曬太陽,她會不小心睡著,而我總是要替她蓋上一件小毛毯,避免英倫的冷風吹的她著涼。

我跟迷離女孩這次的約會就在Brighton的海邊,Brighton的海岸由圓石堆積而成,我們兩個會花兩鎊坐最便宜的Coach到這裡,在海邊野餐,她跟我說她喜歡上一個男孩的故事。

男孩總是有禮,似乎刻意保持距離,女孩不知道要怎麼親近他,所以也跟他保持禮貌的距離,但女孩喜歡聽男孩興高采烈的說著自己的事情,她說,這一刻她才覺得他們是親近的。

但就在某次的迷離時刻,男孩吻了女孩。男孩說女孩的笑容讓他情不自禁,男孩愛叫女孩Sunshine,但女孩說,其實男孩才是那個給予陽光般溫暖的人,他讓她感覺到真誠,依順著感覺走的真誠,沒有矯揉造作的文字遊戲,沒有若即若離的猜心角力。女孩說,這是她第一次,失去防備的能力。

但他們只在迷離時刻才擁有彼此,我跟女孩說,他是你的迷離劫,只因迷離時刻短暫,而思念卻是無時無刻。

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

隨筆 – 保存期限

王爾德曾經有過一句名言:「Fashion is the form of ugliness so they have to alert every six months.」時尚的保存期限甚短,雋永的我們稱之為經典,但那些經典經過不斷的復刻後,似乎也漸漸失去其經典的價值,而更遑論所謂的當季過季,等到季節性sale過後,全都進了outlet,價錢大打折扣,只因不再新鮮。

上週六,我和好友E一起騎車前往淡水,重溫年少瘋狂的青春時光,我們坐在河畔咖啡廳喝著咖啡,談論怎麼讓自己也成為虛榮的奢侈品,他說他每週游泳,注重養生,我說我在運動外還增加了節食這個項目,還有保養還有按摩還有許多細節,我們兩個交換彼此努力的心得,並且相約老了要一起進廠保養。

說穿了,就是怕自己的保存期限太早到來,所以我們努力的要延長自己青春的壽命,既然身體不再年輕,靈魂也逐漸老去,那至少我們要製造青春的假像,以避免自己像個過季的包包被賤價拍賣。

我們倆一起在漁人碼頭吹海風,他說,有個女孩突然不接他電話,毅然決然的跟他斷絕,詢問了來龍去脈後,我說:「因為你的保存期限已經過了。」愛情本就有保鮮期,剛開始的時候就像水果茶一樣,新鮮香甜,每一口都是怡人的香氣,但是如果失去呵護,任憑他在空氣中腐敗,那水果茶一下就不能喝了,這時只能倒掉,重新調製,而重新調製的水果茶,跟原本的已經截然不同了。

E問我,那你可以跟我說,到底保鮮期有多長?我說,每個女人的保鮮期不一樣,拿我來說,我總是在一開始興頭上時十分熱情,但如果沒有維持這份熱度,我兩三個禮拜就可以冷卻,因為冷淡帶來的不確定性只會讓茶走味,我通常是選擇倒掉重泡。

等待,只會讓自己過期,而女人最怕的就是過期的自己。

而我反問他,如果你真的喜歡這個女孩又已經開始了這份熱度,你又為甚麼要讓這份熱情熄滅呢?E說他從來都沒想過原來愛情有黃金時段,而他居然就這樣錯過了最鮮美的黃金時期,我猜測天蠍座的E總是在愛情裡扮演冷調性的角色,所以他不知道,沒有好好享受這最初的新鮮時光,會縮短感情的保存期限。

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

虛榮日記 – Cynical Baby

如果你只見過她,那你絕對不會質疑Baby二字,但或許你會懷疑為什麼我要叫她Cynical Baby,我和她認識了13年,今天我才提筆替她寫下這一篇虛榮日記。

Cynical Baby一直是高材生,我們在高中相識,念同一所大學,但不同的是,畢業後她到了University of California, Berkeley而我到了University of the Arts, London。我陪她度過了第一段瘋狂的愛戀,以及之後的兩段感情,她已經好一段時間沒有戀愛,現在她愛上的是芭蕾,浪漫高貴的姿態,而我喜愛的是現代,狂放自由的身體。

她甜美,像Les Néréides那個芭蕾舞娃娃一樣的精緻可愛,但不是空洞的娃娃,她虛榮,但不是庸俗大塊的便宜水晶,她愛Mikimoto的真珠,圓潤細膩的光澤,不如鑽石閃亮,但卻蘊含著一種雋永。

她總說她是矛盾的,她虛榮卻討厭臭錢,想當個Party Girl卻總在十點就喊累回家,我跟她說,錢本身不臭,是人讓它變臭了,你討厭的是庸俗的姿態吧!我喜歡她這麼critical的一面,所以我用cynical這個字來形容她,Cynical可以翻作憤世嫉俗,我總認為這是一種奢侈,正因為我妥協的太多,反而羨慕她還保有的屬於青春的聲音。

我們的心裡都想要反叛那個社會化的過程,但只有她,理直氣壯的說出來。

她懂我,我們都愛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(刺激1995),不約而同的把這部電影當作人生中的經典電影,我們也愛讀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 (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),她說她看完,覺得我是Sabrina。

Sabrina是個畫家,年輕時和Thomas相遇,兩個人成為愛人,直到Thomas愛上Teresa,Sabrina從愛人變成Thomas最好的朋友,聆聽Thomas的告解,直到戰爭爆發,Sabrina遠走他方,在日內瓦遇見了Frantz,Sabrina成為Frantz的情婦。

昆德拉在書中寫道:「人們還年輕的時候,生命的樂章剛剛開始,他們可以一起來譜寫它,互相交換動機(像Thomas和Sabrina一樣),但是,如果他們相見時的年歲大了,像Sabrina和Frantz一樣,生命的樂章業已完成,每一個動機,每一個物體,每一句話,互相都有所不一樣了。」

故事的最後Frantz為Sabrina放棄一切,他離了婚準備和Sabrina長相廝守,但Sabrina害怕了,這樣沉重的愛情讓她逃離,Sabrina沒有留下任何的線索,一夜之間,消失在Frantz的生命裡。

我想我懂為什麼她說我像Sabrina,Sabrina痛恨媚俗,但somehow媚俗的活著。太沉重的愛戀讓我害怕,所以我逃的遠遠的,太冷淡的關係因為感受不到愛,所以最後被我捨棄,但我和我的愛人當知己,正因為曾經如此靠近,便也捨不得分開。

我幻想有一天,我陪著Cynical Baby一起到倫敦的Royal Opera House看英國皇家芭蕾舞團的表演,我想她也會願意跟我一起去Sadler's Well看現代舞,或許那時她終於開始新的戀情,而我或許又逃離了另一段感情,但我們一直都擁有彼此。


獻給Jia

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時尚的姿態與氛圍

朋友G是個鑽研時尚許久的人,如果要去世界各地任何的outlet,以及甚麼時候會有seasonal sale,他可以提供最快最正確的消息,而且絕對詳細。一日,我們聊著去東京愛去之地,他說他最愛0101,總是可以在裡面挖到很多寶,我跟他說我不太逛0101,他反嗆了句,你應該都逛伊勢丹吧!

(原來我的裝模作樣病已經這麼嚴重………) 當下是我的OS。

老實說,我還真是啞口無言,伊勢丹的確是我唯一在新宿會逛的百貨,我去新宿只去伊勢丹,有時候我還會逛好久它的food court,我們去江之島的那天早上,我就先跑去伊勢丹買麵包才上火車。

因為我家時尚型男Tasuku,讓我totally fall in love with代官山,我會花一整個下午在那逛boutique,然後像個貴婦似的喝個下午茶,才離開。那裏的氣氛很安靜,第一次我和Tasuku在EAU CAFÉ喝下午茶吃蛋糕聊天,然後就在他理解的眼神中,我回到Via Bus Stop買下了Seta Ichiro的洋裝,那一天我真的覺得我瘋了!

接著,我到了表參道剪頭髮,又是另一個被大家念到不行的行程,但是我剪那顆頭真的不貴,再加上見識到東京人花俏的剪髮表演,也真的是一種視覺享受,每個人都好奇我要怎麼跟設計師溝通,我們一人日文一人英文加上身體語言,We communicate perfectly!那天我記得我穿了很美的洋裝和高跟鞋,剪完頭髮就到青山裡面的小圓環,再度的喝咖啡等我家依樺寶貝下課,接著兩個人一起去見貴公子Tasuku,那天我們吃了一個很傳統但又時尚的日本餐廳,我發現我跟Tasuku都很在意餐廳這件事情。

我每一趟東京行都沒買甚麼東西,只是每天讓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,優閒的走在東京街頭,喝喝下午茶逛逛街,或甚麼都不做。

如果說朋友G的嗜好是蒐集時尚的姿態,那我猜我是愛上時尚的氛圍,他喜愛到世界各地挖寶大肆採買,而我則是喜愛到世界各地過貴婦的生活。

所以當大家看到我裝模作樣的坐在Dean and Deluca吃蛋糕跟喝咖啡,請不要太驚訝,請直接加入我的虛榮時刻,共享虛榮的氛圍。

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

虛榮日記 - Music Addict (二)

我親愛的Music Addict最近添購了新行頭,但不是用來穿戴的,而是新的電玩。平時他是個懂設計,懂時尚,品味極佳的人,我原以為這樣的人跟電玩是八竿子打不著的,但他跟我說他買了電玩並且小玩了一番時,我突然覺得可愛,畢竟他心裡,有一個小小的部份,住了個男孩。大概是因為穩重的attitude,以及懂得照顧他人的溫和,我從來都把他當作男人看待,但因為看到了男孩的存在,讓我覺得自己終於跟他有些共通的語言。

我體內也有一個女孩,任性、愛哭、撒嬌、很需要陪伴。

他跟我說,他覺得Balenciaga的鑰匙圈很適合我,有一點流蘇感的皮革,他把我帶去Tuan Tuan想要秀給我看,可惜台灣進的貨不多,已經賣掉,Tuan Tuan的概念有點像川久保玲的Dover Market,我跟他說倫敦的Dover Market是我最愛逛的店,Comme des Garçons 將市場移到室內,還在店裡弄了個鐵皮屋,樓上還放了Lanvin跟Dior的家具,但那已是三年前的光景,現在的Dover Market變的如何,我不知道。

我記得他有個Comme des Garçons 的咖啡色編織皮夾,很大,握在他的手掌上剛剛好,他有個Dior Homme的包包帶一點釘釦感跟軟質皮革,讓我聯想不到Dior Homme,腦中跳出來的卻是John Galliano頭戴著皮帽穿著背心走秀的畫面。

他是叛逆的,只是他不說出來。

就像他的心也是溫暖的,時常可以接收到他對人的關心,但他不說出來,也不強調,但我總是感覺到安全,我常無厘頭的丟給他訊息,時常是音訊全無,但我心裡知道,他會看也會記得。

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

國王 (二)

女孩和國王的故事,結束在去年夏天。女孩和我一起進行將回憶封箱的儀式,我跟她一起爬上那小小的閣樓,將有關於國王的用品收整放好,寫上Ciao Carissimo。她說,國王是她人生中的狂亂份子,而這樣的癡狂不需要太久,也不需要一輩子,只是瞬間就已足夠。

我們曾經因為國王而有所爭執,我心疼女孩如此愛他,但他卻一無所知。

「我的愛,又與他何干?」這是女孩給我的結論。

國王在達佛展開一場新的旅程,他寫信跟女孩說,這裡保守而危險,但那樣的危險提醒了他自己出生的地方,他說,他不想失去對危險的警戒,所以總往動亂之地行走。

國王要女孩去找他。「你來,我在,不會有事。」「我知道。」

害怕,沒有存在在國王的字典裡,無論是衝突、爭執、戰亂,哪裡有危險他越要往那去。女孩將國王的信給我看,短短兩行字,配上綺麗的美景明信片。

「妳是思念他的,我知道。」

女孩笑了笑,她將烏黑的長髮剪短,將髮色略微染淺,我其實喜歡她俐落點的樣子,看起來沒有過往的柔弱,她不再穿那件白色的洋裝,黑色線衫微微露出肩膀,鎖骨因瘦削而明顯,她用今天的evening standard包裹一束白玫瑰,玫瑰還留著刺,夜晚的倫敦風大而冷,我們在Covent Garden的露天咖啡廳,已經八點了,天色還是亮的,我提議走到St. Paul Cathedral ,從那裡我們穿過了Millennium Bridge,風吹的橋晃呀晃,而對岸的Tate Modern依然燈火通明。

「他知道我會去,因為我也是危險的朝聖者。」

我離開倫敦前,女孩都還未前往達佛,後來我才知道,我們在天涯的懸崖邊吹著海風時,她收到國王的訊息,我只知道她當時眼角有淚,但我沒問。

不問,是我跟女孩間的默契。就像,她跟國王之間,三言兩語更勝千萬句。

我於是記起,我擁抱著女孩跟她說再見時,她突然說:「他知道我愛他,他懂我的。」我只記得我當時微笑,心裡想著「這個笨女孩。」

是呀!國王心裡一定還留有那一丁點位子,給這個笨女孩。



獻給國王和女孩

Flowery Boy

我喜歡在剛認識一個人的時候,替他們寫虛榮日記,想當然爾,這些人美好但有一點狡猾,他們都特別,甚至是有點特立獨行,不過共通點是他們與人群相好,不會格格不入。但我總是遭受到朋友的抗議,有人說我把他們寫的像怪胎,有人要我替他們製造多一點距離感。

這些男男女女,使用不同的虛榮方式活在我的生命裡,大部分跟我成為好朋友,小部分因為沒有機會深交,只成為一頁日記。

今天的主角,我私底下愛戲稱他花男孩。

他是隻豔麗的孔雀,將喜愛虛榮的這個嗜好發揮極致,我認識他的那天因為Lounge的場地昏暗,所以無法辨識他身上任何的Key Item,不過可以肯定的是,Main Stream Fashion是這個人選擇的方向,絕對不會是Alternative的那種。那天我過於忙碌,唯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抽的昂貴菸草,以及他邀請我品嚐的香甜雪茄。

他說話喜歡看人的眼睛,直接了當的那種,他事後跟我說,他擅於解讀,而眼神是掃描儀器,當Eye Contact產生,便開始Data Processing的過程。花男孩興高采烈的說著他解讀我的結果,以及我的眼神所傳遞的訊息。

在我眼前的,是一種,理直氣壯的歡愉。

每一個虛榮日記的人物,或多或少都稍許保留,他們神秘,卻願意跟我分享一切,或許這世界的judgment和框框太多,所以我們給自己漆上保護色,仿造一個社會框架內的自己。

但,花男孩將框框當作舞台,Speak Loudly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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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花男孩跟我抗議,他說他真心且感情充沛,不只是隻虛榮的孔雀罷了。

虛榮和真心,似乎不是個太相衝的名詞,虛榮的人熱情,願意愛人,只是滿溢的愛需要更多的容器裝呈,或許分開儲存,或許集中放置。

但他們愛人,這是肯定的。

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

寵物 (二)


還記得虛榮日記曾經寫過一個養寵物的女人。

她愛替寵物穿戴名貴的小衣,替小貓打上Burberry的領結,或替寵物鼠噴上白麝香的香水。她在Harrods的Food Court 買東西,在Liberty Dinning買餐具。

女人喜歡用Baccarat的水晶杯,裝呈任何的飲品,她喜歡清透晶亮。

自從她搬離Knight bridge閣樓小屋,我們失去了連絡,她刻意把自己隱藏起來,不讓任何人找到。我一直以為他還留在倫敦,她的生活奢侈,奢侈到我不敢詢問她是怎麼養活自己。

我收到Email,她搬到Antwerp,臨著城市中的運河居住,一樣是個閣樓,這個城市我並不陌生,因為誕生了比利時時尚勢力的Antwerp Fashion Academy,就在這裡。第一個想到的會是Martin Margiela和Dries van Noten,火紅的Antwerp Six。

Antwerp是個適合漫步的城市,就像在倫敦一樣,我會在街邊坐著喝咖啡,無所事事的一整個下午,這裡沒有太多的虛華氣息,不矯柔造作。

今天,我跟她,在廣場旁的露天咖啡廳。 她一直是被卷養著,她說,只有跟他一起,她才能開懷的笑,男人欺騙著她,說她是唯一,但她知道自己只是眾多寵物裡那嬌貴的貓。我驚訝的看她,她冷靜的笑了笑,她說那不是愛,只是她需要一個陪伴,而他的陪伴恰如其分。

男人離不開她,為了留她在身邊,給她物質上最好的一切。男人說,只有她讓他覺得自己特別。男人常說她冷淡,但越是冷淡,男人越放不了手。

她搬到Antwerp,瞬間消失在男人的生命裡,她說,男人無法給予全部,卻要她的全部,她狠狠的拒絕。

「我的全部,只給我自己。」她說


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

荒山蔓遊 – 月光下,舞動


一種,新的身體的感動,不再是充滿學院派的美感
反而是另一種輕鬆有機的律動,圍繞著的是樹、風、月光
喜歡這樣的流暢自然,彷彿連全身緊繃的我都被療癒了

當舞者的身體向天空延伸的同時,雲霧散開
滿月,完整的現出身來

我不禁像孩子一樣雀躍的跳了起來
「看!月光灑在福榮(舞者)身上,好美。」

編舞者本要我在舞者身上畫滿斑駁的樹幹,但中秋的滿月所帶來的美麗光影,反而更加純粹美好。

夜色漸暗,想起那次海角的旅行,我看著陽光灑在懸崖上的日落劇場,天氣好的時候這裡演莎劇,襯著美麗的海景還有天光。

北藝大荒山劇場或許沒有海景,但多了許多的樹,彷彿置身森林,卻又眺望遠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