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

寵物 (二)


還記得虛榮日記曾經寫過一個養寵物的女人。

她愛替寵物穿戴名貴的小衣,替小貓打上Burberry的領結,或替寵物鼠噴上白麝香的香水。她在Harrods的Food Court 買東西,在Liberty Dinning買餐具。

女人喜歡用Baccarat的水晶杯,裝呈任何的飲品,她喜歡清透晶亮。

自從她搬離Knight bridge閣樓小屋,我們失去了連絡,她刻意把自己隱藏起來,不讓任何人找到。我一直以為他還留在倫敦,她的生活奢侈,奢侈到我不敢詢問她是怎麼養活自己。

我收到Email,她搬到Antwerp,臨著城市中的運河居住,一樣是個閣樓,這個城市我並不陌生,因為誕生了比利時時尚勢力的Antwerp Fashion Academy,就在這裡。第一個想到的會是Martin Margiela和Dries van Noten,火紅的Antwerp Six。

Antwerp是個適合漫步的城市,就像在倫敦一樣,我會在街邊坐著喝咖啡,無所事事的一整個下午,這裡沒有太多的虛華氣息,不矯柔造作。

今天,我跟她,在廣場旁的露天咖啡廳。 她一直是被卷養著,她說,只有跟他一起,她才能開懷的笑,男人欺騙著她,說她是唯一,但她知道自己只是眾多寵物裡那嬌貴的貓。我驚訝的看她,她冷靜的笑了笑,她說那不是愛,只是她需要一個陪伴,而他的陪伴恰如其分。

男人離不開她,為了留她在身邊,給她物質上最好的一切。男人說,只有她讓他覺得自己特別。男人常說她冷淡,但越是冷淡,男人越放不了手。

她搬到Antwerp,瞬間消失在男人的生命裡,她說,男人無法給予全部,卻要她的全部,她狠狠的拒絕。

「我的全部,只給我自己。」她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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